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一则引人注目的通知,组织开展 2025 年度第一批山东省有关博士(后)生活补助发放工作。这一举措犹如一颗投入人才发展湖中的石子,激起了层层涟漪,引发了广泛关注。
补助发放范围与对象
此次补助发放范围涵盖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乡村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设站单位,以及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级企业(含中央驻鲁企业)、省属事业单位(不含省属医院、科研院所、学校)。在这些单位中符合条件的博士(后),将有机会按程序获得生活补助,经费由省人才建设资金予以保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核定发放。
丰厚的补助类别与标准
博士(后)生活补助项目包括博士生活补助、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生活补助和博士后出站留(来)鲁一次性生活补助 3 类。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博士留(来)鲁工作后享受最高 3 年 15 万元的生活补助,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留(来)鲁工作后享受一次性最高 15 万元的生活补助。这一丰厚的补助标准,充分体现了山东省对人才的重视和关爱。
申请流程与时间节点
补助申请依托山东省青年人才和博士后综合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申请时间自 2025 年 2 月 18 日起,至 2025 年 4 月 10 日结束。逾期未申请的,可在下一次组织申请时提出,但自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起 3 年内未提出申请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补助。
严格的管理与监督
为确保补助资金的合理使用,通知明确了各方责任。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对照补助范围和条件收集、审核博士(后)相应信息,确保报送材料真实有效,补助发放精准到人。博士(后)所在单位对补助经费负有直接管理及监督责任,应当按规定条件及时足额发放生活补助,并配合税务有关部门依法履行扣缴义务人责任。对于伪造材料以及虚报、提成、截留、挪用经费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历史渊源与意义
山东作为孔孟之乡,自古以来就重视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在当今时代,人才更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动力。此次博士(后)生活补助政策的实施,是山东省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的重要举措。它不仅为博士(后)们提供了实实在在的经济支持,更营造了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鲁创新创业,为山东的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读者朋友们,对于山东省的这一博士(后)生活补助政策,你有什么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让我们一起为山东的人才发展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