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永丰县县直公立医院学科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实际需要,根据《永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丰县县直公立医院名医名专家双引双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永府办字〔2023〕1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市人社局核准备案,现将我县引进名医名专家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数量
一类、二类、三类人才中1-6类人才共3名。
二、引进对象条件
引进对象分为一类人才、二类人才、三类人才(1-6类)。引进对象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和分类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3.身体健康,胜任岗位要求,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4.全职入编引进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如要求50周岁及以下,则须在1973年7月1日(含)后出生。其它年龄段要求,以此类推);柔性特聘引进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
5.不得报考的情形:
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②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③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分类条件
一类人才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国医大师;
2.全国名中医;
3.岐黄学者;
4.国家级医学会二级以上分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
5.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6.国家重点人才工程医疗卫生领域入选人员;
7.国家级医学类重点专科(学科、实验室)带头人。
二类人才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省级医学类重点专科(学科、实验室)带头人;
2.省医学会二级以上分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3.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4.省国医名师。
三类人才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省级及以上三甲医院的临床学科带头人;
2.在专业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技术水平,在省内外开展新项目、新技术且临床实践经验丰富,在省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具有正高职称的名医名专家;
3.在专业领域取得突出成就,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学科带头人;
4.近5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项目,获省部级科技奖励项目一等奖的前三名完成者,二等奖的前两名完成者;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且在地市级三甲医院取得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学科带头人;
6.国(境)内外高校医学类专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7日止。
2.报名材料:
?①《永丰县县直公立医院引进名医名专家报名表》(见附件);
?②近期蓝底2寸免冠证件照JPG版2张;
③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所有材料扫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
?④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扫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
3.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范围内,将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所需材料做成一个文件包,文件包大小不得超过20M(1024*20),发送至永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教股邮箱:yfwjwrsg@163.com。
(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人员提供所提交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照指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县人社局、县卫健委和县直医院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名材料不真实、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引进条件以及不按规定报到上班的,取消引进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方式为综合面试,重点考核引进对象的专业方向、临床诊疗能力、影响力等方面。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1.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拟入闱考察人员名单,入闱考察面试成绩需达到80分。
2.体检: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五)公示和引进
1.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引进对象,并进行公示。如有人才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次。
2.引进:①原在职在编的人才采取全职入编的方式引进,并按要求办理上编等手续,签订聘用合同;②原非在编的人才可采取全职不入编的方式引进,引进后签订劳动合同;③已退休人才签订劳务合同。
3.符合基本条件的名医名专家,经用人单位和县卫健委评价认定后,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实行一事一议,一人一议。
四、薪酬待遇、服务保障与管理考核
引进名医名专家的薪酬待遇标准、服务保障与管理考核按《永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丰县县直公立医院名医名专家双引双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永府办字〔2023〕141号)文件精神执行,详见网址:http://www.jxyongfeng.gov.cn/xxgk-show-10241405.html。具体待遇咨询电话:0796-2511289(永丰县卫健委人事科教股)。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丰县名医名专家双引双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6-2511709(永丰县人社局)
0796-2511289(永丰县卫健委)
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丰县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