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公办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缓解教师紧缺压力,促进全区学前教育事业稳步发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幼儿园教师。为了切实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加强领导
为确保我区2024年备案制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招聘备案制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和区纪检监察、编制、人社、财政、教育等有关部门的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办公室成员从区教体局、区委编办和区人社局等单位抽调。
区教体局、区人社局负责招聘及有关工作的具体实施。区纪委监委驻区教体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招聘过程及程序的监督。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备案制幼儿园教师30名。具体岗位详见《2024年余江区招聘备案制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热爱幼儿教师职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条件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教师体检办法》。
3.2024年8月31日之前须获得国家承认的幼儿教育(或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未取得毕业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出具证明材料)。
4.2024年8月31日之前须获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2024年已通过教师资格审查、符合认定条件教师,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证明材料)。
5.报考教师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30日之后出生)。
6.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过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不得聘用的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四、招聘工作相关事项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余江区政府网等方式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9日9:00-7月30日17:30。
2.报名地点:余江区经济大厦三楼0347会议室。
3.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2024年余江区备案制幼儿教师招聘报名表》(附件2)一份;身份证、毕业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照片两张。
4.资格审查:现场确认资格审查结果,报考教师所提供材料须真实完整,否则后果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8月4日,地点:余江区第四小学。
2.笔试内容:幼儿教育综合知识,命题依据《江西省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大纲(2022年修订版)》。
3.试题类型和分值:单科试卷满分为100分。
4.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并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教师名单并公示,如入闱面试人员比例未达到1:2,则按比例核减名额,如末位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四)面试
1.面试评委:由面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随机抽取外地评委。
2.面试内容:简笔画、讲儿童故事、自弹自唱儿童歌曲、舞蹈表演四个项目总分100分。
3.面试流程:考生先在候考室内统一完成命题简笔画,之后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抽签,考生按抽签顺序号依次到备考室,准备规定内容儿童故事及自弹自唱儿童歌曲项目,10分钟后再到面试考场逐个完成讲儿童故事、自弹自唱儿童歌曲、舞蹈表演(自备)三个项目:
(1)简笔画:时间为10分钟,规定内容,形式不限,绘画工具自备,画纸(A3纸)由考点统一提供,分值为20分。
(2)讲儿童故事:规定内容,时间为5分钟,分值为30分。
(3)自弹自唱歌曲:规定内容,时间为4分钟,现场备有钢琴,需要其他乐器自行准备,分值为30分。
(4)舞蹈表演:时间为3分钟,自备舞蹈作品,现场备有带USB接口播放器(也可自带播放器),其他所需物品由考生自备,考试时因制作、格式或介质等原因无法播放音频或音质不清,一律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可在无音乐的情况下,完成舞蹈表演,分值为20分。
面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5.面试地点和时间
面试地点:余江区第四小学
面试时间:2024年8月17日
6.其他:①当招考职位出现无人可递补、面试前临时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按入闱面试人员1:2核算后的计划数)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②面试时如出现缺席、迟到、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以零分计算;面试时其中一项成绩为零的考生成绩不计入该考生所在职位(面试小组)平均分基数。
③如果同一岗位面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或2个以上面试评委小组共同完成时,应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面试成绩=考生面试得分×(同一职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
(五)考试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60÷面试总分)(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
1.招聘办公室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公示名单(如总成绩相同则取面试成绩高者,若面试成绩相同则依次取讲儿童故事、自弹自唱儿童歌曲、舞蹈表演、简笔画成绩高者),并在余江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合格人员参加体检。
2.体检标准按照《江西省教师资格体检办法(试行)》执行,体检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体检如有不合格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检一次,仍不合格则取消录用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七)考核
1.考核对象为体检合格者。考核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主要调阅拟聘用人员档案,考核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资格等。
2.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者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不再递补。
(八)选岗和培训
1.由选岗对象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岗,按选岗顺序轮到选岗时仍未赶到签约现场者,将视为放弃优先选岗权,顺延到最后选岗。选岗不能由他人代选代签。
2.由区教育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组织拟聘用教师进行上岗前业务培训。
五、备案制人员管理
1.此次招聘的公办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不予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者与聘用学校签订正式劳动合同,首次聘用期为一学年,续聘三学年一聘。
2.备案制教师纳入所在学校教师统一管理范围,人事档案由区教体局统一管理,进行师德师风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3.备案制教师如需解除劳动合同或参加其他公开招聘考试,需提前3个月告知所在单位,并经区教体局同意。
六、备案制教师福利待遇
备案制教师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经费由区财政统筹安排。
(一)工资福利待遇
1.不上编制,不享受市级以上文件规定的在编人员及在编人员退休后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边远山区津贴、乡镇补贴等)。
2.第一年按见习期发放工资,以后年度工资由人社局按同等在编幼儿教师核定发放。
3.除第1条规定的外,其他福利待遇与在编幼儿教师同等享受,包括13月奖励工资、月度专项绩效奖、年终一次性绩效奖等。
(二)社会保障
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五险一金(五险一金是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不缴纳职业年金。职工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由单位负担,个人部分由个人负担。
(三)专业技术职务申报
公办幼儿园备案制教师符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条件的,按在编幼儿教师同等比例核岗,经所在幼儿园同意后报区教体局,由区教体局统一向人社部门申报,按政策兑现待遇。
七、本方案由区教育体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及监督投诉电话
区教体局:0701—5888620 ;区人社局:0701—5881360;
区纪委监委驻区教体局纪检监察组:0701--5886210。
余江区教育体育局
余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