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平乐镇骑龙社区四级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1人。
二、报名条件
(一)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责任心、事业心强。
3.热爱社区工作,乐于奉献,善于开展群众工作,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4.品德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8月16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应聘岗位职责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及岗位规定的其他要求。
7.具有以下条件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8月16日以后出生):
1.中共正式党员;
2.复转军人;
3.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4.有邛崃市市级部门、镇(街道)或村(社区)满一年工作经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应聘社区专职工作者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在处分影响期内的。
5.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6.曾受到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的。
7.拒绝服兵役的。
8.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9.有吸毒史的。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在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上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发布地址:邛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丝路首镇 竹韵平乐”微信公众号同步推送。
(二)公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为邛崃市平乐镇人民政府社会治理和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室(邛崃市平乐镇新兴街139号),报名联系人:刘老师18784890059、乔老师15828349551。
2.报名时间
2024年8月13日至8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报名材料
(1)纸质报名表(附件1);(2)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张(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4)近期1寸免冠蓝底照片2张(报名表、准考证各一张);(5)户籍(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1份;(6)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须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7)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须出具所在党支部的党员身份证明原件1份(附件2);(8)退役军人须出具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9)以有邛崃市市级部门、镇(街道)或村(社区)满一年工作经历条件放宽年龄限制的报考者须出具工作证明原件1份(附件3)。
4.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按照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如资格审查不合格,不予报考。
5.报考须知
(1)报考者在填写报名表格的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学习和工作经历(学历从最高学历填起,工作经历包括起止年月、单位、专业或职务等),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2)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完整报名材料的,将不予受理报名,相关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三)考核方式
1.此次招聘考核方式为面试,由邛崃市平乐镇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3.面试成绩在“丝路首镇 竹韵平乐”微信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
(四)体检
1.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费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2.体检时间和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五)政审
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主要审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原件、核实年龄、学历、政治面貌、工作经历、有无违法犯罪及不适合聘用的情形等。如政审不合格,在已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直至取足名额。
(六)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面试、体检、政审情况确定拟招聘人选。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邛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丝路首镇 竹韵平乐”微信公众号公布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待遇按照《邛崃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化岗位薪酬体系实施办法》执行,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公积金。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填报资料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材料、考试考核过程中存在作弊等违规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应提供准确的手机联络方式,确保随时可联系,否则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自行承担。
(二)已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予以解聘。
(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邛崃市平乐镇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领导小组解释。
(五)特别提醒。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调整面试时间等招聘工作安排,将在“丝路首镇 竹韵平乐”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的,责任自负。
附件1.邛崃市四级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
附件2.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
附件3.工作证明
邛崃市平乐镇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领导小组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