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结合丹阳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为选拔优秀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丹阳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江苏省丹阳中等专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1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岗位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违纪和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12月17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17日以后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
(三)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江苏省丹阳中等专业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江苏省丹阳中等专业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专业参考目录》(附件1和附件2)。资格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四)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毕业届数不限。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该回避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报名时,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规定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7日9:00-12月24日16:00。
(二)报名材料(电子文档)
报名人员请在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dypxzx.cn)下载《江苏省丹阳中等专业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表》(附件3,下简称《报名表》),填写完整信息,插入《报名表》中指定材料原件的照片,在指定时间内发送到指定报名邮箱,材料清单如下:
1.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
2.学历、学位等相关证明材料:
(1)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上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学校盖章)、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国(境)外留学人员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明。
3.教师资格证书;
4.诚信承诺书(附件4);
5.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所修课程及成绩;
6.大学以来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各类奖励证书(奖学金证明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证明或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获奖证明等)。
(三)报名邮箱:dyjyjjszp@126.com。
将报名表以报考岗位名称、岗位代码、本人姓名及手机号码命名(如丹阳中专机电一体化001张三1390610XXXX)。报名期间需保持电话联系畅通。报名期间丹阳市教育局将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邮箱回复初审结果,请应聘人员及时登录邮箱查看。
(四)现场确认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应在2024年12月27日9:00-15:00到丹阳市教师发展中心相成楼201室(江苏省丹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迎春路33号)进行材料审核,审核时需提供所有材料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五)资格审查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丹阳市教育局根据本公告和《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六)岗位核减、取消
各岗位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表》。如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在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发布公告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初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岗位成功报名人数若超过招聘计划数5倍的,考生须先进行初试,按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招聘计划数5倍以内的入围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各岗位成功报名人员若未超过招聘计划数(含)5倍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
(一)初试
初试时间(初定)2024年12月28日;初试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须确保通讯畅通)。
初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演讲能力,初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初试满分为100分,初试合格线为70分(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计算),低于7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初试成绩和入围面试的人员名单在初试结束后在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布,初试结果仅作为入围面试依据,不计入总分。
(二)面试
面试时间(初定)2024年12月29日;面试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须确保通讯畅通)。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教学能力等综合素质,时间为15分钟,包括试讲和答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计算)。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成绩计算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面试成绩×100%,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则加试确定名次。
考试工作结束7个工作日内在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布总成绩。
(四)组织实施
初试和面试由丹阳市教育局委托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统一实施。
四、体检和考察
在成绩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的人选。
招聘单位现场核验相应资格材料原件并与考生签订就业协议。因考生未能及时提供就业协议书导致不能现场签约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完成签约工作,逾期视同放弃签约聘用资格。
体检由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进行。考察由丹阳市教育局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组织进行。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须参加教育局统筹安排的跟岗实习,为期不少于4周,跟岗实习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丹阳市教育局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报丹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审核后,在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
被聘用应聘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聘用名单公示结束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在2025年8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25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未在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入职后须提交承诺书,承诺自入职之日起2年内取得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没有取得的,招聘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新聘用的人员实行“县管校聘”模式,须在丹阳市教育系统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服务期内,不得调离丹阳市教育系统。服务期满,原则上不得调动到教育系统外单位。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3年内取消再次应聘本系统的资格。
六、其他事项
招聘录用的优秀人才,如符合我市《大学生“聚丹”计划》《“丹凤朝阳”教育领域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生活补贴、租房补贴、购房契税补贴、公积金贷款提额、购房补贴等相关待遇,从高从优不重复。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丹阳市教育局18361417550,徐老师;15862969366,邱老师(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30);
监督电话:丹阳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11-86524609。
七、本公告由丹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丹阳市教育局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