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长兴县农业农村局下属动检站动物检疫协检员4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名称 |
招录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备注 |
动物检疫 协检员 |
4 |
中专及以上 |
研究生:畜牧学类、 兽医学类。 本 科:动物生产类、 动物医学类。 大专:畜牧业类 中专:畜牧业类 |
需要到动检站开展动物检疫防疫以及野外作业,建议男性。 |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具有长兴本地户口或者长兴籍生源毕业生;
4.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知识以及满足其他相关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开除公职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8日—20日,12月23日-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兴国商务楼3号楼农业农村局六楼组宣人事科(601室)。
3.报名资料: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交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条件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5.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满分各为100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员确定面试对象,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以1:1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若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面试成绩相等,另加复试环节。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体检考察: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因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7.公示: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长兴人事人才网上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
8.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待遇按照聘用人员有关标准执行。
四、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长兴人事人才网(http://www.cxrchr.cn/)公布,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包括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名单等)均在该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注意。
2.因考生个人原因(报名表填写错误、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等各类情况)造成相应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兴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长兴县农业农村局组宣人事科联系电话:0572-6027219。
附件:
长兴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13日